首次
申請

一、申請條件:
1.領有登記證書且登記資格:保母技術士證、相關科系、結業證書(限107/8/1前取得登記證)之一。
2.托育型態:提供三等親外的「日間、全日、夜間」托育服務。
3.托育費用:符合新北市居家式托育人員收退費項目及基準公告(托育費、副食品費、年節禮金、年終獎金皆可收)。
4.其他:詳見政府公告「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修正規定」。★加入後若有違規事項,將被終止且二年內不得再行提出簽約之申請。

二、應繳文件:
1.托育準公共化「服務合作申請書」:正本1份
2.托育準公共化「服務合作契約書」:正本一式2份

三、送件方式:掛號郵寄、親送至所屬居家托育服務中心。

提升
品質
獎助
申請

一、申請時間:每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

二、獎助金額:5000元

三、申請資格:
1.與政府簽訂準公共化合作契約存續期間。
2.申請獎助日前1年內無違反法令規定之情事。
3.申請獎助日前1年內已通過考核。
4.申請獎助時至少連續收托6個月以上,且仍持續收托。
5.請參閱政府公告:
準公共居家托育人員提升托育服務品質獎助問答集
考核表

四、申請文件:
1.申請表。
2.領款收據(須貼郵局帳戶影本)。
★以上文件需書面,如有塗改處,請簽名或蓋章。

五、送件方式:掛號郵寄、親送至所屬居家托育服務中心。

★★★資料來源★★★